我們的財富來源於銷售的產品每份份額3800元。我們把它作為一個分配基數100%,又把它分為45%和55%,45%作為國稅及連鎖店的代理費,以及企業的成本和利潤,55%公司又把它分為52%和3%,3%作為高級業務員的效益分紅,最高不高於10萬元,最低不低於6萬元,52%公司又把它以三大獎金的形式分發給各級經銷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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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的財富來源於銷售的產品每份份額3800元。我們把它作為一個分配基數100%,又把它分為45%和55%,45%作為國稅及連鎖店的代理費,以及企業的成本和利潤,55%公司又把它分為52%和3%,3%作為高級業務員的效益分紅,最高不高於10萬元,最低不低於6萬元,52%公司又把它以三大獎金的形式分發給各級經銷商。